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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詳細計算方式為何 ?

與基北區免試入學相同,詳如下表:

類別 項目 採計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志願序 36 分 採單一志願選填,故志願序積分為 36 分。
多元學
習表現
均衡學習 24分
  • 6 分:符合 1 個領域
  • 0 分:未符合
健體、藝術、綜合、科技四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
服務學習 12 分
  • 4 分: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 0 分:每學期服務未滿 6 小時
  • 由國民中學學校認證。
  • 採計期間為 111 學年度(七年級)上學期至 113 學年度(九年級)上學期,採計原則依 「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辦理。
國中教
育會考
五科 35 分
  • 7 分:A++
  • 6 分:A+
  • 5 分:A
  • 4 分:B++
  • 3 分:B+
  • 2 分:B
  • 1 分:C
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 五科,各科按等級加標示轉換積分 1-7 分。
寫作測驗 1 分
  • 1 分 :6 級
  • 0.8 分:5 級
  • 0.6 分:4 級
  • 0.4 分:3 級
  • 0.2 分:2 級
  • 0.1 分:1 級
寫作測驗 1-6 級分轉換積分 0.1-1 分。
總積分 10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