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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班

設班目的

  • 提供具科學潛能之高級中等學校優秀學生適性發展機會。
  • 開設及發展特殊科學教育學程,提供優越之教學環境及卓越師資,培養學生從事個別科學研究之能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天賦潛能。
  • 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科學專業知能之科學傑出人才,厚植國家之高素質科技人才及國家競爭力。

課程規劃

  • 科學班之課程規劃應依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實驗辦法之規定,以高級中學三年課程整體規劃,除普通高級中學基礎科學相關科目外,得彈性設計科學專業領域科目;其應修學分數及教學方式,由合作大學設班高級中學共同規劃。
  • 科學班課程分二階段:
    • 第一階段學程 (高一及高二) 學生應修讀普通高級中學基礎科學相關科目與人文及社會相關領域學分,並得於就讀期間依資賦優異降低入學年齡縮短就業年限相關規定,參加學科免修考試;
    • 第二階段學程由各高級中學設計科學專業領域科目,邀請合作大學教授至 3 高級中學講授,或直接選修大學開設之相關科目學分。
  • 科學班學生於修讀第二階段學程期間,在大學教授之指導下,進行個別科學研究計畫。
  • 科學班學生於修讀第一階段學程期間,必修科目均及格或表現特殊優異,經學校審查核准者,得報考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通過後,始得修讀第二階段學程。
  • 學生參加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所通過之數理科目得申請准予免修。
  • 學生修讀第二階段學程期間,應在合作大學教師之指導下,完成個別科學研究。

升學進路

  • 科學班畢業學生應修畢各開班實施計畫所定課程,並修畢一百六十學分,以取得高級中學畢業證書。
  • 科學班學生於就讀期間之學科資格考試成績及個別研究成果得作為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甄選入學之參據。學生於第二階段學程修得之數理科學分及修課證明書,得作為將來進入大學後抵免學分之參考。
  • 科學班學生就讀期間通過高級中學與合作大學辦理之學科資格考試,未修畢第二階段學程者,其升學仍依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辦理。

退場輔導機制

科學班學生就讀期間,因學習適應、生涯規劃考量、或未通過學科資格考試等因素,無法繼續第二階段學程者,得轉介校內其他班級就讀。

 

113 學年度辦理科學班甄選入學學校

招生學校 合作辦理大學 招生人數
臺北市立建國高中 國立臺灣大學 30
臺北市立北一女中 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30
國立師大附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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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與名額

  • 招生對象: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高級中學國中部應屆畢業或符合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之國中學生。
  • 招收人數:30 名為限。(各校實際招生名額與招生性別以各校經核定後公告之簡章為準)
  • 科學班採各校單獨招生,同時考試。

報考資格

  • 國民中學(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
  •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並經各該主管機關認定具國民中學畢業資格之學生。
    • 經學校推薦後,始得報考科學班;推薦總人數,以該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百分之二十為限(各校自行訂定之排名規則依序推薦)。
    • 國中期間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鑑定為數理資賦優異者。
    • 國中期間通過 「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 或「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 初選,或具備 「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 報名資格。
    • 國中期間曾獲教育部或國教署或科技部主辦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前三名或佳作。
  • 通過心理素質評估(學生優異表現及科學能力量表,請就讀國中學校老師觀察推薦並經教務處核章)。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 招生學校多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 下載日期:依各校網頁公告。
  • 下載網站:各招生學校科學班招生網頁。
  • 家長及各國中老師協助下載各種表格,以 A4 規格白色普通影印紙(直式)單面列印,提供有意願且符合資格學生使用。

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

  • 報名時間及地點:依各校簡章公告。
  • 報名費用:500 元。
  • 報名之學生應檢具以下表件,並依序彙整:
    • 報名表。
    • 甄選證:請填妥應自行填寫部分,並將照片黏貼於甄選證 (需與報名表上的照片相同)
    • 素質評估觀察表:請就讀學校老師或家長推薦並經教務處核章。
    • 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 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依本簡章肆、甄選資格所載)。
    • 其他 (低收入、中低收入、身心障礙等相關證明文件)。

錄取方式

  • 直接錄取: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者,經國民中學列冊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初審,再經各校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複審,教育部主管之學校逕送各校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審查者公告直接錄取。
    •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 參加「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獲獎或獲選參加「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Fair; ISEF)

    註:符合上述條件者,依其獲得獎項由最高獎項依序遞推錄取,名額由各校自行訂定。

  • 甄選錄取:
    • 科學能力檢定(除數理學科外,語文能力列入科學能力檢定項目,語文能力包括國文及英文,列為門檻或佔總成績比例,由各校自訂。)
      • 科學能力檢定之內容與通過名額,均依各校簡章規定。
      • 自 105 學年度起,科學能力檢定均加考語文項目。詳情以正式公告簡章為準。
    • 實驗實作(通過科學能力檢定後始得參加,項目由各校自訂,如:科學觀察表現、實驗、實作、論辯推理、專文閱讀理解、面談等方式進行)實驗實作之項目與繳交費用,各校簡章規定

招生流程與時間

科學班招生流程
科學班招生流程

科學班招生流程

  • 報名與資格審查
  • 公告資格審查結果 (含直接入班名單公告)
  • 科學能力檢定
  • 實驗實作
  • 公告成績與放榜
時間 辦理事項 備註
113 年 1 月 ~ 2 月 簡章公告
辦理招生說明會
依各校正式公告為準
113 年 2 月 22 日 ~ 113 年 3 月 6 日 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 各校自行辦理
113 年 3 月 16 日 (六) 科學能力檢定 各校同時辦理
113 年 4 月 8 日 科學班錄取新生報到 各校同時辦理
113 年 4 月 11 日 科學班已報到正取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各校同時辦理

註:報到後如欲放棄入學科學班,須以書面提出放棄錄取資格聲明後,始能透過高中高職其他入學管道就學;重複申請其他入學管道者將取消入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