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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選填志願序時,應注意什麼 ? 志願序是如何換算成績分的 ?

  • 參與基北區免試入學的每位學生至多可以選填 30 個志願。
  • 同時參與基北區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考試入學的每位學生至多可以選填 30+1 個志願。
  • 只參與本區特色招生考試入學的每位學生僅能選填 1 個志願。
  • 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可以混合填選在不同志願序。
  • 選填技術型高中或普通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可填選同校多個類科,其志願序連續填寫時視為同一志願,積分相同。例如:選填某職校為第一志願後,並連續選填該校之電機科、電子科、鑄造科、綜合高中科等 4 科組,則該職校此四科組都視同第一志願序,都可獲得志願序積分 36 分,系統分發按電機科、電子科、鑄造科、綜合高中科先後順序辦理。
  • 特別提醒,若其中穿插其他學校科組時,則視為不同志願,志願序積分不同。其次,各高級中等學校所附設之進修學校視為獨立學校,無法與其本校其他類科視作同一志願序而連續填寫之。
  • 學生報名及志願資料送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名及志願資料;同時無論錄取與否,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 志願序積分換算方式:
    志願 1~5 志願 6~10 志願 11~15 志願 16~20 志願 21~30 志願
    積分 36 分 35 分 34 分 33 分 3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