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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學習表現中的「均衡學習」如何採計 ?

  • 均衡學習部分,113學年度基北區採計方式,對於應屆或非應屆學生的「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四領域任三領域 ,為採計前 5 學期(七上~九上)的平均成績,每 1 領域平均成績及格得7分(未達及格標準者不計分),最高可得積分為 21 分。
  • 歸國學生的採計方式由本委員會另專案處理,於個別報名時提出。特別提醒歸國學生要備妥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各項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 轉學生多元學習表現之均衡學習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等四領域之採計(認)由轉入之國中學校內召開專案會議討論之,本從寬從優原則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