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如何認證 ?
- 應屆畢業生 依據 「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服務學習』 採計規定」(以下簡稱採計規定),以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就讀學校認證採計;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服務機關 (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再由就讀學校認證採計。
- 非應屆畢(結)業學生依據採計規定,由原畢(結)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並得採計畢 (結) 業後服務時數,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
- 轉入基北區就讀之學生(含歸國及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 轉入基北區就讀前已完成之服務學習時數,依據採計規定,由轉出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並由轉入學校進行採計;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則由轉入學校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
- 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含歸國及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 由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籌組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小組,依據採計規定,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前開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詳細內容請參閱本網站公告訊息或免試入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