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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入學 - 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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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 所有國中畢業生都可以參加免試入學申請嗎 ?

是的。所有國中畢業生(包含非應屆畢業生、歸國學生或同等學力者)都可報名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免試入學。「免試入學」係指國中畢業生不必參加任何入學考試,就可向其所屬免試就學區內任一學校申請入學。

問 2: 11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和之前的免試入學管道有何不同?
  • 自 103 學年度起,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免試入學停止參酌或採計國中學生學習領域評量。
  • 學生依國中適性輔導建議、個人性向、興趣及能力,原則上於就讀或畢業之國中所在地之免試就學區,選擇適合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
  • 各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辦理免試入學,不得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得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請特別注意)
  • 免試入學的分發方式是由報名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每生依志願序以錄取 1 個校(科)為限。如各高級中等學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照「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換算積分以進行比序分發。
問 3: 所有的高級中等學校、五專都參與免試入學嗎 ? 如何得知相關資訊 ? 問 4: 11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承辦學校為何?
  • 11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主委學校為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副主委學校: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 本委員會專線 (02)2222-7146分機221,網址為 https://ttk.entry.edu.tw/,傳真(02)2223-9427,校址:235032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

問 5: 11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網站(https://ttk.entry.edu.tw/)提供哪方面訊息或服務?
  • 免試入學簡章電子檔案網路下載。
  • 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之公告。
  • 學生志願選填系統之入口網站。
  • 各項免試入學管道連結、最新訊息公告及常見問答。
問 6: 免試入學的就學區是如何劃分的 ?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學區規劃是以直轄市、縣(市)行政區為基礎,全國共分為15個免試就學區,其中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合稱為「基北區」。國中學生若畢 業於此三市,即可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

2.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八德區與新北市之林口區、樹林區、鶯歌區、新莊區及泰山區,因共同生活圈、交通便利性等因素,經相關縣(市)主管機關協調劃定為本區之共同就學區,得跨區就近入學。

3.新北市貢寮區、雙溪區及坪林區,因共同生活圈、交通便利性等因素,經相關縣(市)主管機關協調,所屬國中學生得列入宜蘭區 113 學年度共同就學區範圍。

問 7: 113 學年度免試入學招生對象為何?
  • 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 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及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 (含大陸臺商子女 (弟) 學校) 國中部設籍於本區之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 獲准變更就學區者。
問 8: 完全中學是否仍保留直升入學 ?

是的。關於本區提供直升入學之學校列表,請參閱簡章。

問 9: 113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名額是如何規劃的?

1.113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名額(含直升入學)比例應達全區核定招生總名額 85% 以上。基北區各高中高職學校均有提供免試入學名額。各校所提供之名額均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辦理。各校提供之招生科別及名額,會於簡章中詳細載明。

2.免試入學之前,會先進行技優甄審、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等入學管道招生作業(需具特殊資格且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後續進行需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的優先免試入學及直升入學,前述各管道招生若有餘額時,將流用至免試入學(不含私立技優名額)。因此,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可能高於簡章所列名額,基北免委員會於113年6月21日會另行公告實際招生名額,請參閱https://ttk.entry.edu.tw/之最新消息。

問 10: 考生是否能跨區就學 ? 應如何辦理 ?

因學生所屬免試就學區係依該生畢業國中所在地作認定,非本區國中畢業學生如欲參與本區免試入學,須辦理變更就學區作業,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非本區國中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或非本區具同等學力資格者或東莞、華東、上海臺商子女(弟)學校國中部非設籍於本區之畢業生如有下列特殊因素之一者,得向本委員會提出變更就學區之申請:
1.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3.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4.其他經核定之特殊情形。自大陸地區及其他國家返國就學學生無論是否設籍於基北區,皆須向本委員會提出 變更就學區之申請,惟非設籍於基北區之學生仍須符合上述之特殊因素之一者,經審核通過後始可參加本區免試入學管道。

(二)申請方式:
1.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由申請學生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4時上網填寫變更就學區申請表(詳見簡章附表 1)後,列印申請表並由申請學生及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其就讀學校彙整各學生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後,於113年5月7日(星期二)前函送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235032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聯絡電話:(02)2222-7146分機221)提出申請,審查結果於113年5月20日(星期一)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網址:https://ttk.entry.edu.tw/(由本委員會網站提供連結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之變更就學區申請系統平臺)
2.非應屆畢業生及其他需變更就學區者:
由申請人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4時上網填寫變更就學區申請表(詳見簡章附表1)後,列印申請表並由申請人及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5月7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235032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聯絡電話:(02)2222-7146分機221)提出申請,審查結果於113年5月20日(星期一)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網址:https://ttk.entry.edu.tw/(由本委員會網站提供連結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之變更就學區申請系統平臺)

(三)申請變更就學區者同時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5月10日(星期五)必須完成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之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變更就學區學生,請回原就讀國中學校辦理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之審核及證明,由學校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詳見簡章附表2)之多元學習表現成績,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連同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一併送至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235032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聯絡電話:(02)2222-7146分機221)辦理。【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由國中學校函送方式辦理;非應屆畢業生及其他需變更就學區者由申請人以掛 號郵寄或親送方式辦理】

2.自大陸地區國中學校返國就學者,請另檢附歷年成績證明文件、服務學習證明文件正本,並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詳見簡章附表2)後,連同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一併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235032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聯絡電話:(02)2222-7146分機221)辦理,無須由大陸地區就讀國中審核。

3.自國外返國就學之應屆或非應屆學生,請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就讀國外學校歷年成績單與中譯本、服務學習證明文件正本與中譯本,並填寫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申請表(詳見簡章附表2)後,連同變更就學區申請文件,一併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235032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聯絡電話:(02)2222-7146分機221)辦理,無須由國外就讀學校審核。

4.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審查結果通知:113年6月4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以後,通過審查之申請人可於基北免委員會網站(https://ttk.entry.edu.tw/)查詢。 查詢帳號為申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首字英文字母大寫),預設密碼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4碼 加出生月日4碼(MMDD),共計8碼。第一次登入時系統即會強制更換密碼,此組帳號密碼同時作為志願選填系統登入使用,請謹慎保管帳號資訊。


相關檔案

問 11: 基北區免試入學名額是否先分配三市之名額後,再行各自比序分發 ?

103 學年度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免試入學不像以往先分配三市之名額,再各自進行比序分發,而是將基北區所有學生一起進行比序分發。

問 12: 113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與其他招生階段之銜接?
  • 免試入學分發於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國中教育會考後報名辦理。免試入學、五專免試入學以及特色招生甄選入學(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科學班等)可同時報名,但錄取後僅得擇一校報到。
  • 免試入學分發報到後仍未額滿之學校,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各自辦理續招。
  • 各項入學管道,如已獲學校錄取者,均需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繼續參加下一入學管道,學生及家長請慎重考慮。
問 13: 113 學年度「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選填志願時間期程部份重疊,其辦理方式是否不同?
  • 本區免試入學採一階段分發,另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及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為本區 113 學年度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下簡稱特色招生)學校。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同時進行分發作業,報名本區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本區學生,可另加選填特色招生 1 個志願。
  • 免試入學志願選填時間為 113 年 6 月 21 日中午 12 時至 6 月 27 日中午 12 時,特色招生志願選填時間為 113 年 6 月 25 日中午 12 時至 6 月 27 日中午 12 時,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的招生名額是分別提列,然為使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一次分發到位,兩者志願選填系統、分發系統是相同,並同時填寫於同一志願報名表,以利學生及家長辦理報名作業。
問 14: 113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報名分發作業流程為何 ?
  • 考生依招生簡章規定,於網路辦理報名、登記選填志願。
  • 自行列印選填後的志願報名表,由考生及家長雙方簽名確認。
  • 繳交報名資料(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
  • 進行資料檢核作業。
  • 電腦分發作業。
  • 放榜。
  • 複查。
問 15: 如果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可以報名參加免試入學嗎 ?

可以。 惟基北區免試入學之比序項目包括「志願序」、「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及「國中教育會考」三項(每項各占 36 分,總積分為 108 分)。因此進行超額比序時,未參加國中教育會考者,於「國中教育會考」之超額比序項次積分為 0 分。

問 16: 何謂超額比序 ?
  • 免試入學的分發方式是由報名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每生依志願序以錄取 1 個校(科)為限。如各高級中等學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才會依照 「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換算積分以進行比序分發。
  • 基北區的超額比序項目包括 「志願序」、「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 及 「國中教育會考」 三項。三項各占 36 分,總積分為 108 分。
  • 超額比序的各順次內容如下列簡表說明,或另請詳細參閱 《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或免試入學簡章。
順次 比序內容 順次 比序內容
1 總積分(108 分) 6 數學科等級加標示
2 多元學習表現積分(36 分) 7 英文科等級加標示
3 國中教育會考積分(36 分) 8 社會科等級加標示
4 志願序積分(36 分) 9 自然科等級加標示
5 國文科等級加標示 10 寫作測驗

如經上述比序仍同分時,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增額人數以不超過該校(科)之招生名額 5% 為原則;如增額人數逾該校(科)之招生名額 5%,增額部分依學生實際選填之志願順序於招生名額 5% 以內依序錄取。

問 17: 學生選填志願序時,應注意什麼 ? 志願序是如何換算成績分的 ?
  • 參與基北區免試入學的每位學生至多可以選填 30 個志願。
  • 同時參與基北區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考試入學的每位學生至多可以選填 30+1 個志願。
  • 只參與本區特色招生考試入學的每位學生僅能選填 1 個志願。
  • 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可以混合填選在不同志願序。
  • 選填技術型高中或普通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可填選同校多個類科,其志願序連續填寫時視為同一志願,積分相同。例如:選填某職校為第一志願後,並連續選填該校之電機科、電子科、鑄造科、綜合高中科等 4 科組,則該職校此四科組都視同第一志願序,都可獲得志願序積分 36 分,系統分發按電機科、電子科、鑄造科、綜合高中科先後順序辦理。
  • 特別提醒,若其中穿插其他學校科組時,則視為不同志願,志願序積分不同。其次,各高級中等學校所附設之進修學校視為獨立學校,無法與其本校其他類科視作同一志願序而連續填寫之。
  • 學生報名及志願資料送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名及志願資料;同時無論錄取與否,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 志願序積分換算方式:
    志願 1~5 志願 6~10 志願 11~15 志願 16~20 志願 21~30 志願
    積分 36 分 35 分 34 分 33 分 32 分
問 18: 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採計哪些項目 ?
  • 基北區免試入學之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積分部分僅採計 「均衡學習」 和 「服務學習」 兩項,並無採計獎懲。
  • 「均衡學習」 僅採計 「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 及 「科技」 四領域,並無採計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
  • 多元學習表現的各項積分達到標準就給分,並無人數比例的限制。此項積分換算採計係以學期為單位單獨計算,只要達到及格標準就給分,轉學生不論是否跨區,其權益不受影響。
問 19: 多元學習表現中的「均衡學習」如何採計 ?
  • 均衡學習部分,113學年度基北區採計方式,對於應屆或非應屆學生的「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四領域任三領域 ,為採計前 5 學期(七上~九上)的平均成績,每 1 領域平均成績及格得7分(未達及格標準者不計分),最高可得積分為 21 分。
  • 歸國學生的採計方式由本委員會另專案處理,於個別報名時提出。特別提醒歸國學生要備妥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各項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 轉學生多元學習表現之均衡學習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等四領域之採計(認)由轉入之國中學校內召開專案會議討論之,本從寬從優原則認定之。
問 20: 多元學習表現中的「服務學習」如何採計 ?
  • 服務學習部分,每學期服務滿 6小時可得5分,未滿6小時則不計分,寒、暑假期之服務學習,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8/1 至隔年 1/31 為上學期,2/1 至 7/31 為下學期;五學期採計三學期,上限15分)
  • 依據「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採計期間為110學年度上學期(七年級)至112學年度上學期(九年級),採計原則依「113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辦理。
  • 非應屆畢(結)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期間外,亦得選擇國民中學在學期間前 5學期選 3 學期進行採計。